汪世龙律师靖霖(南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江苏省律协合规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刑法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合规业务审查委员会委员河海大学MBA个人简介2011年开始从事法律服务,至今将近10年。专注于刑事辩护、控告及合规业务,... 详细>>
律师姓名:汪世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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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0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科院研究生被杀案,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周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周某与被害人谢某是高中同学。2016年1月,周某因与谢某在同学聚会时发生口角,便怀恨在心。2018年6月,周某来到北京,与谢某在外吃饭时,用事先购买的尖刀猛刺谢某胸、背等要害部位,导致谢某死亡。
北京一中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周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予惩处。经鉴定,周某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且其虽然具有自首情节,但所犯故意杀人罪罪行极其严重,不足以从轻处罚。据此,北京一中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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