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世龙律师靖霖(南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江苏省律协合规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刑法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合规业务审查委员会委员河海大学MBA个人简介2011年开始从事法律服务,至今将近10年。专注于刑事辩护、控告及合规业务,... 详细>>
律师姓名:汪世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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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期徒刑是我国刑事处罚中的主刑之一,其严厉程度仅次于死刑,有些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可能终身服刑,相当于国外的终身监禁。那么,杀人罪被判无期徒刑是不是要终身监禁?针对这些问题,本文整理了相关的内容,请大家阅读。
一、杀人罪被判无期徒刑是不是要终身监禁
1、犯罪分子被判处无期徒刑的,要在监狱关押多久,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例如:
(1)因贪污罪判处死缓,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要在监狱关押到死亡;
(2)判处无期徒刑后,判为有期徒刑的,在监狱服刑期限不能少于13年。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三百八十三条
二、无期徒刑与终身监禁有什么区别
无期徒刑是中国刑法规定的主刑之一,其严厉程度仅次于死刑,被判处这一刑罚的罪犯可能终身服刑,相当于国外的终身监禁。然而,在实际执行中,无期徒刑犯和有期徒刑犯,在监狱里所受到的管制基本相同。前者只要无重大违规,服从监管,一般服刑两年后就可被减为18-20年有期徒刑,有的甚至一次性减到13年。
刑法规定:服刑者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够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够少于13年。无期徒刑会因为犯人在狱中表现良好而减刑,而终身监禁却不会减刑,只能一辈子在监狱中度过。终身监禁的罪行会比无期徒刑的刑罚更重。
终身监禁是介于死刑立即执行与一般死缓之间的执行措施,但又比一般死缓更为严厉。两高院对终身监禁的具体适用从实体和程序予以明确:
一是明确终身监禁适用的情形,主要针对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过重,判处一般死缓又偏轻的重大贪污受贿罪犯,可以决定终身监禁。
二是明确凡是判处终身监禁的,在一二审作出死缓裁决的同时,应当一并作出终身监禁决定,而不能等到死缓执行期间届满,再作出终身监禁,并以此强调终身监禁一旦决定,就不受执行期间服刑表现的影响。
以上就是关于杀人罪被判无期徒刑是不是要终身监禁的内容介绍,根据上文可知,只有因贪污罪判处死缓,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才会终身监禁,其它罪犯被判无期徒刑的,在监狱服刑期间有改过自新的表现便可以减为有期徒刑,减刑后的服刑期限不能少于13年。希望本文内容对大家有帮助,如有疑问请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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