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世龙律师靖霖(南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江苏省律协合规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刑法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合规业务审查委员会委员河海大学MBA个人简介2011年开始从事法律服务,至今将近10年。专注于刑事辩护、控告及合规业务,... 详细>>
律师姓名:汪世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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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法律非常严厉,对于违法犯罪行为严惩不贷,同时又有减刑的制度,有利于犯罪分子在监狱里认真接受改造确并悔改立功等。那么,刑法减刑最大的幅度是怎样规定的?哪些情形可以减刑?什么情形不可以减刑?本文整理了相关的资料,请大家阅读。
一、刑法减刑最大的幅度是怎样规定的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九个月;确有悔改并有立功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重大立功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六个月;确有悔改并有重大立功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二年。所以减刑的最大幅度一般不超过两年。”
二、哪些情形可以减刑
1、对象条件,依刑法第78条之规定,减刑只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实质条件,受刑人在刑罚执行期间必须具有法定的事由或者法律事实才能减刑。我国刑法对减刑规定了明确的法定事由或者法律事实,即“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
只有具有上述法定事由,人民法院才可以减刑。此外,刑法还规定如果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3、限度条件,减刑限度,是指犯罪分子经过一次或者几次减刑以后,应当实际执行的最低刑期。
刑法修正案(八)对减刑的限度条件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第78条规定: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其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1/2;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其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13年;对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犯罪分子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25年,缓刑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20年。
三、什么情形不能减刑
1、对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一般不适用减刑。
2、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3、减刑分为了两种情况,可以减刑与应当减刑。此时需要符合的条件是不一样的,另外也要注意不得减刑的情况。依法被减刑之后原来的刑期就会被减少,对于罪犯来讲是很有利的,这样就可以早点出狱。而那种被限制减刑的罪犯,减刑之后实际也是有最低服刑年限的。
4、减刑最多减多少要视具体的罪名而定,法律有其刑罚的功能,给予犯罪分子应有的刑罚惩戒,不仅对于改造犯罪分子有作用,对于惩戒其他未犯罪或有意犯罪的人来说,还能起到震慑作用,所以减刑有一定的上限,并非一减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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