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世龙律师靖霖(南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江苏省律协合规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刑法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合规业务审查委员会委员河海大学MBA个人简介2011年开始从事法律服务,至今将近10年。专注于刑事辩护、控告及合规业务,... 详细>>
律师姓名:汪世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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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法院的判决不服的话,可以提起上诉,申请再审。若再审法院支持原判法院的判决,维持原判,对日后的减刑会有影响吗?再审维持原判对减刑有影响吗?减刑的幅度有哪些限制?本文整理了相关的资料,请大家阅读。
一、再审维持原判对减刑有影响吗
一般减刑要符合法定的减刑条件,原判刑罚执行期间如果符合减刑条件,能够减刑的,再审之后仍然可以减刑。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再审维持了原判即仍然执行原判刑罚,符合条件后的减刑属原判刑罚具体执行情况。可向监狱提出减刑申请。提出申请后,执行机关即监狱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受理减刑案件的审核裁定期限一般是一个月,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一个月。因此,要具体看提出申请的时间。
刑法第七十九条 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于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一条 减刑、假释由执行机关提出建议书,报请人民法院审核裁定。
第二百二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减刑、假释裁定不当,应当在收到裁定书副本后二十日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纠正意见后一个月内重新组织合议庭,进行审理,作出最终裁定。
监狱法 第二十九条 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根据监狱考核的结果,可以减刑。
第三十条 减刑建议由监狱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减刑建议书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审核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一个月。减刑裁定的副本应当抄送人民检察院。
二、减刑的幅度有哪些限制
减刑的幅度,依不同的刑种有不同的限制:
1、处拘役,三年以下、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一般不适用减刑。如果在缓刑考试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予以减刑,同时缩减其考验期限。但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相应缩减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减刑后的实际执行的刑期。
2、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有悔改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两年有期徒刑。
3、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一般可减为十八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三年以上十八年以下有期徒刑。
4、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缓期二年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减为无期徒刑,确有重大立功表现可减为十五的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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